澳門特別行政區
行政長官
崔世安先生 台鑒
事由:有關2018財政年度政府施政方針的建議
序言
澳門自回歸近18年以來,經濟飛速發展,人均收入節節上升,創造出一個又一個令人驚嘆的經濟奇跡。但隨著本年相繼發生了數宗激發民怨的社會事件,例如六國飯店、荔枝碗船廠的保育問題、何超明涉貪案、2016年“妮妲”及2017年“天鴿”襲澳後一連串的民生與行政問題等等。澳門市民已積累下極大的民怨,導致整體澳門市民生活百上加斤,生活苦不堪言。
特區政府於2016年發布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這是特區政府首次將澳門的長期規劃書面化。但是公布後至今對澳門市民沒有任何著墨,澳門市民感覺生活百上加斤。例如年初交通行政費用大幅調升,導致5000名澳門市民於2017年1月8日遊行示威反對加價,以及最近“天鴿”事件後再次出現的巴士加價方案,讓澳門市民感到特區政府管治能力低下,推出的政策更與民生祈望背道而馳。
更莫名奇妙的是,剛剛遭受颱風“天鴿”破壞的澳門市民仍未恢復日常生活,巴士費用又大幅度加價。不單是普通的澳門市民,老人及學生也受這次加幅的影響。而且其調升方案極其複雜,長者與學生難以理解,澳門市民亦難以接受,手足無措,感覺政府漠視現時的民生狀況。
還記得去年,我們就2017年的施政方針向 閣下提交了一份由我們向廣大市民收集得來的意見匯編而成的建議書,當中針對當時澳門社會最嚴重的數項民生問題,提出了市民所期待的改善措施。然而,非常遺憾的是,在諸多意見之中,特區政府絶大部份也沒有回應,沒有任何實質的解決辦法,造成去年痛陳的各種社會弊病,現在已愈加嚴重。
2016年颱風“妮妲”及2017年颱風“天鴿”嚴重事件:
2016年颱風“妮妲”吹襲澳門,市區有大量樹木倒塌,電單車司機在西灣大橋被強風吹得無法前進。當時香港已發出8號風球信號、環珠三角城市也發出最高級別的颱風紅色預警信號,但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下簡稱氣象局﹞只懸掛3號風球信號,不改掛8號風球信號,導致民怨沸騰,要求澳門氣象局局長下台。當時我們就相關事件向 閣下遞信,要求對氣象局不懸掛8號風球及其內部行政人員在氣象局天台放置的“椰子眼”之類迷信物品及內部領導層管理實況等問題進行徹查,最後卻不了了之。
由於“妮妲”事件後續處理石沉大海,根據氣象局內部員工的消息,氣象局內部的混亂加劇,導致“天鴿”事件的發生。2017年8月23日,颱風“天鴿”直面吹襲澳門,氣象局再一次不懸掛暴風信號事件,導致10人喪生,二百多人受傷,多個區域受到重創,社會損失慘重。特區政府從事前預警、水電供應、人事任用、防災救災、以至風災期間的應變能力都備受批評。而導致如此重大的錯誤,氣象局前局長卻只是以私人理由請辭,並沒有任何相關的問責,更不需承擔政治責任。因這次造成10人喪生才令廉政公署對氣象局內部領導層立案調查問責。
在“天鴿”事件過後,儘管在颱風“天鴿”襲澳期間受災的住戶、商舖都得到政府3萬及5萬澳門元的賠償。但奇怪的是,在風災期間停泊在公共或私營停車場的水浸車卻沒有任何補償,甚至受損的公共停車場未解決賠償問題卻要求清空停車場,青州停泊在街上等待修理的水浸車亦被發出告票,導致受災車主受到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對未來感到徬徨無助,處境苦不堪言。
再者,政府推出的稅務優惠讓人感到有利益輸送之嫌。原因是很多受水浸影響車主之車輛仍在供款期中,想購買二手車替代,但只有再購買新車才獲資助。同時,下環、筷子基、十月初五街等重災區,住在地下之市民,尤其是年紀老邁的獨居長者的住宅內的家庭電器及家俬全部遭受破壞,無一倖免,其家居需要重整才適宜居住。關閘地下巴士站亦因水浸問題被逼關閉,要等兩年後才得以重建,巴士站點被分散到鄰近區域,加上各種堀路工程,導致交通嚴重擠塞,居民和遊客都無所適從。
澳門回歸後,經濟政治踏上現代化的進程,社會正處於新舊思想交替時期。在輝煌的經濟背後,經濟成果分享並不平等,而且澳門政府多次沒有及時處理民生問題,如:工資追不上樓價、外僱、黑工泛濫、公共工程嚴重超支、政府亂擲公帑、車輛數量遠超道路負荷、環境污染問題、安老配套嚴重不足、舊區重整和澳門居民“上樓”遙遙無期。再加上今年八月被超強颱風“天鴿”吹襲後的住戶玻璃窗碎裂、商舖損失、水浸車及關閘地下巴士站關閉導致的交通問題,所有的無一不是澳門社會當前的民生死結。伴隨著這些日趨嚴重的民生問題,令居民對政府漸生不滿情緒,尤其是催生了更多年青人對特區政府提出意見,要求政府解決有關問題,但這些行為並不代表與政府對立,特區政府不能以偏概全,把這些意見全當作“異見”,甚至把這些提意見的人當作敵人。這種偏頗的態度就是造成社會分裂的主要原因。
其次,還有一個問題是,若整頓上述嚴重的問題,必須有一群充滿士氣的公務員隊伍。可惜的是在過去十七年,政府並沒有認真看待公務員內部的問題,導致公務員心灰意冷、士氣低落。在退休制度方面則分成“過去的退休金制度”與“2007年實行的公積金制度”兩種模式。然而這兩類的福利不盡相同,大大違背了《基本法》第二十五條所指:“澳門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平等原則,最莫名奇妙的是司法官員依舊享有退休及撫卹制度,令保安司屬下的公務員及其他的公務員感到被歧視,以及感到他們被視作“二等公務員”。2007年實行的“公積金制度”,由於其福利的不平等,令大批公務員生活質量低下。
長久以來,政府針對民生問題,推出了不少一矢中的的口號,例如“急市民所急”、“精兵簡政”、“陽光政府”等,全部準確地點出了問題所在。但是,讓人貽笑大方的是,政府官員言之鑿鑿地聲稱要改善民生已有多年,但上述問題時至今日仍然毫無改善,市民所感受到的,只有愈趨嚴苛的生活條件,以及愈趨惡劣的生活環境。
市民年復一年的空等,政府依舊年復一年的不作為,只有不時拋出這些“急市民所急”之類的空頭承諾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政策,搪塞市民。彷彿是只需反覆述說,這些民生問題就會迎刃而解,當真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事實上,澳門市民的人均收入位居世界前列,但為數眾多的基層市民收入卻遠遠低於平均值,這說明了澳門現時的貧富懸殊情況非常嚴重。絕大部分老人在澳門生活變得越來越艱難,原因是必須品物價不斷上升,生活條件越趨下降,以及公共醫療、交通、遊客人數激增,導致很多老人不願出門。位於基層的大多數人未能分享到經濟成果,卻被逼一同承受著經濟增長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我們發現現時由於樓價高企、租金又不斷上升,經常目睹澳門市民“三代人同住一屋”。但政府面對這個情況只是袖手旁觀,享受著高額的博彩稅收而悠然自得,對於市民的怒吼則充耳不聞,這就是當前澳門社會的核心問題所在。我們每年在特區政府制定來年施政方針之時,向政府提出優化施政及改善民生的建議,期望政府可以察納雅言,補闕拾遺,使澳門終有一日得以政通人和,市民能夠真正的安居樂業。
公務員問題概括:
澳門公務員負責着特區政府的正常運作,是澳門發展的骨幹部分。回歸十七年,特區政府包括 閣下及前行政長官多次反覆提及公務員是澳門特區政府最寶貴的資源,而高天賜議員超過五次於立法會答問大會向 閣下提及公務員現時遇到的嚴重問題中的一部份:
屬退休金制度的公務人員實際工作滿20年可退休;
全數計算年資津貼並向公積金制度的人員發放房屋津貼及年資津貼;
由於沒有規管租賃的法律以致房東利用房地產投機,故應向租賃房屋的公務人員發放相當於其租金金額的津貼;
在計算退休金時臨時服務時間亦應計算在內;
把公職薪俸表195點與260點、350點與430點的職位合併;
向所有須於公眾假期工作的公務人員尤其是保安部隊人員作出補假;
全數支付超時工作補償,刪除每年300小時的補償上限;
把澳門保安部隊人員及其他公務員納入退休及撫卹金制度;
預留土地為公務人員興建房屋;
按照現職人員職級的薪俸點調整退休人員的薪俸點。
公務員的士氣高低是直接影響澳門政府的施政效果的根源,因此培訓公務員與提升公務員士氣的最後得益者是政府及全澳市民。根據現時法律,公務員在晉升時需要修讀直接與工作相關的課程,但這些課程都需要在下班後才能修讀,公務員這時候不但體力透支,精神上也十分疲憊。況且,公務員除了要在日間負責特區政府的正常運作,下班後還有其他的角色,例如家人、丈夫/妻子、子女、朋友等。下班修讀相關課程不但不能加強公務員的效益,更會造成澳門公務員體系效率低下,尤其是前線公務員士氣長期低落,最終加重公務員的負擔卻一無所獲。因此,特區政府需重新考慮關於公務員培訓的時間安排,並應盡快解決公務員體系積累的問題,尤其要先解決基層公務員的不滿。
還有兩年,這屆特區政府便會卸任。在剩餘的這20個月,正是澳門最關鍵的時刻。因此,現屆政府需要負責任制定及推出一些真正到位、改善民生的政策,以紓解民怨,否則最終若出現影響澳門繁榮穩定的事件,現屆特區政府須負最大的責任。但奇怪的是,很多有關民生的事項都是在2019年後才落成,例如關閘巴士站的重建、輕軌、內港水閘、路環譚公廟前的水閘、第四條大橋、離島醫院、澳門監獄第二期、澳門都市總規劃,甚至是與阿里巴巴合作的大數據規劃亦被擱置,讓澳門市民感到所有責任都推到下屆政府身上。
(二) 建議
我們就來年(2018年)施政方針,提出以下建議,祈請特區政府接納實行。
一. 民主政制發展:
1. 第六屆立法會選舉有25個組別參選,是特區政府成立以來最多組別參選的一屆,反映市民參與政治有了明顯的提升,可惜直選議員的議席太少。所以特區政府必須再度修改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改《基本法-副件2》及《選舉法》,增加直選議席,減少間選及官委議席,以增加議會的認受性,務求政府必須有明確的時間表,期望不日的將來直選議席占據立法會絕大部分;
2. 委任在立法會選舉中落選但票數靠前的候選人為官委議員,因為他們擁有大量的民意基礎,可以代表市民在立法會中提出訴求,遺憾的是這次並沒有採用這些比較有說服力及文明的形式選擇官委議員;
3. 現時行政長官選委員只有400位是無法完全代表澳門社會的聲音和訴求,而且400人的選委會某程度上極易受到“操控”,令部分候選人無法得到足夠的提名。如果澳門要成為國際都市,選委會人數至少需要增加為原來的3倍至1,200人,這樣選舉出的行政長官才有足夠的認受性。所以,特區政府應盡快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及《行政長官選舉法》,全面落實行政長官普選制度,並在一定的時間內給予邁向普選行政長官的計劃;
4. 由於行政長官可以委任7名官委議員,所以懇請 閣下用政治的游說力,游說開放立法會6個閉門小組會議給市民及記者旁聽報導,以及容許任何電視及電台直播,目的是令澳門市民真正了解立法會的工作內容,以真正貫徹透明度原則的實踐,與現時所有大會一樣讓市民旁聽與直播。
二. 房屋問題:
1. 2012年我們早已公開宣布澳門需要40,000間公共房屋的預測。當2013年特區政府公開競投1,900間公共房屋時,果然就有40,000名家庭申請競投,這就正如我們早前所預測的一樣。以現階段年青人的日常工資,加上銀行按揭低,導致澳門的年青人絕對無法承受私人房屋的價錢。另外,我們收到眾多投訴,現時澳門年青人都是與家人共住,因為家庭人口的增多,導致他們被逼“做廳長”。因此我們建議未來能增建80,000間公共房屋,並提高收入上限門檻,縮短居民“上樓”的輪候時間,做到政策透明,公平公正,申請手續簡化,以解決市民的住屋問題,尤其是夾心階層,優先協助弱勢群眾上樓;
2. 完善整體城市規劃,避免任意性規劃;
3. 加快進度完成新城填海計劃的五區填海工程,並預留土地興建公共房屋;
4. 加快進行各經濟房屋屋邨的造契工作;
5. 加強打撃將經屋單位及社屋單位放租的違法行為;
6. 設立機制重建舊樓和危樓,特別是住屋內外滲水及牆身剝落等問題,讓市民在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居住,協助低層房屋居民解決衛生、保安等管理問題,並設立一個完善機制和由房屋局領導的委員會,協助化解居民之間所引起的紛爭。
三. 社會保障:
1. 由於颱風“天鴿”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建議政府在2017年度多派發一次現金分享,協助市民渡過現時沉重的難關;
2. 現在澳門物價高企,為減輕市民的生活壓力,所以我們建議延續現金分享計劃,將金額由9,000元調升至12,000元;醫療券由600元調升至1,000元,並擴大其功能變成消費券;敬老金調升至10,000元;殘疾金調升至5,000元及養老金調升至4,000元;
3. 取消因工作而被剝削收取殘障金的權利,以鼓勵殘疾人士投入社會就業;
4. 加強本澳各道路無障礙設施的建設,以回應長者及殘疾人士的實際需求;
5. 取消殘疾金及臨時殘疾補助要求殘疾人士供款三十六個月的規定;
6. 預留土地興建老人院及托兒所;
7. 希望特區能加強老人院舍的建設力度,以配合長者需求;
8. 若有私人機構申請,應簡化及加快批給老人院舍及托兒所的申請審批程序。
四. 博彩業發展:
1. 儘快安排博企的外僱,尤其是中、高層的管理人員退場,以增加本地員工向上流動機會;
2. 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必須盡快制訂《工會法》和《集體談判法》,避免員工遭到無理解僱,以保障員工的基本權益,務求減少法院訴頌個案;
3. 建議加強對博企的監督,對員工作出人性化管理和編更,改善待遇,落實同工同酬;尊重《基本法》第二十五條的公平原則,人人平等,完善《勞工法》,促請博企向員工發放輪班津貼及夜更津貼;不應在合約中剝削員工的權利,並確保超時工作的員工獲得相應時數的補償;
4. 確保各大博企履行社會責任,提供員工宿舍、休閒設備及托兒服務;
5. 完善《博彩法》,使本地人士的借貸得到保障。例如“多金事件”,澳門市民的借貸應該受到法律的保障,避免相關事件再次發生;
6. 現今,澳門博彩業員工的工作環境惡劣,尤其前線基層員工經常遭到顧客的粗言穢語,甚至暴力對待。因此我們建議政府必須督促六家博企關注前線基層員工的工作環境;
7. 落實《禁煙法》後,必須確保賭場從業員的健康,並繼續研究實行全面禁煙的可行性。
五. 經濟適度多元化:
1. 為促進一國兩制的繁榮,推動區域合作,建議向中央政府申請租借整個橫琴地區,並允許本澳單牌車進入整個橫琴地區,擴大本澳的面積,以便向中小企提供更多的發展機會;
2. 盡快落實一地兩檢及所有出入境關口二十四小時通關政策;
3. 進一步推動及擴大博企與中小企的合作;
4. 加速活化工廈,為青年創業、中小企發展提供更多條件及空間,真正締造就業崗位;
5. 加快培訓兩語及多語人才,為構建中葡平台提供可能性;
6. 完善法案保護世遺景點及歷史文物,訂定樓宇高度限制,減低經濟轉型對城市面貌的破壞,保持澳門旅遊城市的吸引力;
7. 設立《出口貨品保險制度》,以保障本地企業與葡語國家做生意的空間;
8. 增加中葡學校學生的互動,從而拉近中葡文化的相互交流,促進青年人將來投身“中葡論壇”經貿合作;
9. 希望特區政府緊跟國家“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儘快制定及落實有關政策,以協助年青企家融入國家發展;
10. 建議特區政府借CEPA協議的簽定,協助中小企業進入內地市場,尤其是會展業;
11. 政府應盡量爭取葡語國家產品進入內地市場,推行減稅或豁免稅政策,以真正落實澳門作為中介平台的作用。
六. 醫療衛生:
1. 過去十七年來,澳門居民對兩所醫院(一家私立和一家公立)信心及信任程度低下,至今仍未撇除“謀財害命”的名聲,導致澳門部分中產階級人士至香港及其他國家看病,我們關於求助至香港治療的人數日益上升;經濟能力無法負擔至香港及外國的人則至內地看病。這成這種局面主要原因是公立醫院管理制度參差不齊,所以政府需要制度化管理以解決和恢復澳門居民對澳門醫療機構的信心及信任;
2. 全面開放本地醫療服務市場,打破長久以來的醫療壟斷局面,引入更多外來投資者開設私立醫院,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準,監管藥物品質安全及確保藥物入口競爭價格合理,使新公司即使沒有澳門經驗,亦可投入市場;
3. 人口老齡化問題嚴重,導致一部分長未完全康復的長者,甚至因醫院床位不足而未完全康復要被迫出院。因此建議設立長者醫院,讓患病長者有更適合的康復環境;
4. 加快在離島開設公立醫院和落實建院時間表,配合近年大幅增加的離島居民及旅客的需要,以解決目前床位嚴重不足的根本問題,避免此事繼續石沉大海;
5. 設立獨立且具有公權的醫務監察委員會,以改善醫療服務質素;
6. 外聘專才目的是在未來五年至十年內培訓更多的本地醫療人才,因此政府應制定招聘及培訓計劃時間表,並優先錄用本澳的醫科畢業生,給予其專業培訓機會,落實推動“澳人醫澳”精神,以減輕目前人才緊張的負擔;
7. 縮短病人作身體檢查的排期、門診和急診的輪候時間,解決領藥輪候時間過長的問題,設立專職派發藥物的中心;
8. 私立與公立醫療界的員工,例如醫生、護士及基層員工,他們的工作壓力可說是“做到死死下”的程度,原因是在員工不足的情況下,仍然延長上班時間,罔顧醫療的服務質量;
9. 解決6歲以上特殊兒童不能排期進行治療的問題,同時增加語言治療課,以減少排期時間,體現特區政府對特殊家庭的關心。
七. 交通:
1. 建議取消輕軌澳門半島段的建設,避免使澳門區的交通更為混亂;
2. 增加巴士服務的彈性,優化巴士報站服務的準確率及覆蓋率;
3. 嚴格監督巴士班次和行駛路線,避免巴士公司為營利而不按規定辦事,務求為澳門市民帶來高質素的公交服務;
4. 推出政策吸引青年人投身的士司機行業,以優化的士服務;
5. 修改法例允許旅遊巴從事非旅遊性巴士業務;
6. 加速淘汰不合規格的柴油車輛,以及二衝程電單車;
7. 建議政府加強監督巴士和的士的服務質素;
8. 建議將電單車停泊方向設置成斜面形式,以整頓澳門道路擠塞的情況;
9. 為公共和私營停車場就颱風等災難的發生,提倡制訂統一的車主通報機制及指引;
10. 協助受颱風“天鴿”影響的20,000輛車輛車主,給予他們真正有效可行的處理方式及有關的賠償與車主的經濟損失問題;
11. 反對巴士加價,原因是“天鴿”才剛過去,市民還未恢復日常生活,以及關閘巴士總站重建遙遙無期,在此環境下,我們反對巴士加價的最新方案,因為巴士的牌照是特別批准的。另外,根據現時法律,巴士公司得到各種優惠、免稅及補貼,所以不應該容許巴士用作博企工作人員的接送車,形成不公平競爭;
12. 改革澳門通優惠機制,只容許澳門市民乘搭巴士享有優惠,合理使用公共財政資源。
八. 其他民生問題:
1. 建立和諧社會,按照中國傳統的家庭觀念,建議放寬規定,容許本澳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得以來澳家庭團聚;
2. 增加特殊教育支援的資源,例如職業治療師人數、照顧特殊兒童相關書籍或課程,以及相關方面的援助津貼,因特殊兒童的家長需要付出全部時間照料家庭,並沒有任何收入,只能依靠政府的援助維持生活;
3. 增加融合教育的學生學額,由於澳門融合生、小班生及特殊生的學額及相關的特教人員嚴重不足,且教學專業的內容亦是乏善足陳,導致特殊兒童即使可以進入學校接受教育,亦無法得到足夠的教育援助;
4. 儘快修改現有法例規定,並制定政策加強推廣環保意識:節約用電、用水、減少車輛廢氣排放、推行再生能源及電動汽車的使用等;
5. 於全澳增加垃圾分類箱和廢物回收站,並向市民加強相關宣傳和教育;
6. 再次建議確保殯儀行業健康發展,並設立火化場及公共靈堂,以減輕苦主的負擔;
7. 希望特區政府尋找公平、合理解決“海一居事件”的方案。
九. 公共行政:
1. 根據本會經濟學者的分析,本澳由2000年至2017年的十七年間,特區政府的薪酬調整較實際通脹率低5.69%。因此本會建議明年公務人員的工資調整幅度為6%,薪俸點由現時83澳門元加至88澳門元,以應對通貨膨脹。回歸至今十七年,工資總調整的幅度仍未追上累積通脹;
2. (a)房屋津貼:由於樓價與房屋租金高企及升幅大,現時的房屋津貼未能追上租金的升幅,而且預計租金仍會繼續上升。因此建議將房屋津貼調升至4,000元;
(b)特別津貼:對於基層公務員來說,現時的工資未能負擔起高企的物價,因此我們建議為他們增加100點的特別津貼,另外,他們經常要處理不屬其職務範圍內的工作,建議修改職程法律,明確其職務範疇,避免遭到剝削;
(c)撫恤金:現時收取撫恤金制度的人士,只能收取原薪酬的50%,而大部分收取的都是以前低收入的公職人員遺孀,面對現時社會高企的生活指數,因此我們希望將收取百分比調升至80%;另外,根據現時法例,收取撫恤金制度人士其配偶會失去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但部分配偶居住之房屋租金高企,失去上述津貼將難以承受高昂的租金,因此我們希望能保留其配偶享有上述津貼的權利;
(d)超時工作補償:長久以來,對於公職司機超時工作補償300小時的限制,我們認為由於現時經濟發展迅速,社會需求增大及遊客數量的增加,令很多公職司機在年中6月就已經超出這一限制,而根據勞工法的規定,超時工作補償是沒有時數限制的,因此希望特區政府能夠一視同仁,讓公職司機享有與司法機關員工同樣600小時超時工作補償限制的權利;
(e)高危津貼及輪班津貼:保安部隊是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力量,其危險程度相較其他公職部門來得高,因此我們建議為保安部隊設置特殊的高危津貼及輪班津貼,以及恢復每十年增加兩年年資的政策,以表達政府對該部門的重視和關懷;
2. 建議向所有退休後(包括公積金及退休及撫卹金制度)的公職人員仍繼續享有使用醫療卡及收取房屋津貼的權利,現時很多公職人員仍要面臨租金高企的問題,公積金亦難以維持退休後的生活;
3. 我們認為政府應該將公務員每年薪酬調整事項制度化及恆常化。隨着通脹及維生指數不斷上升,如部分生活必需品(豬牛肉和蔬菜等)其入口遭到壟斷。所以我們建議特區政府除制度化外,每年九月特區政府應和相關公職人員團體商討未來調整其他津貼(如房屋和年資)的幅度;
4. 以退休及撫卹金制度取代現時的公積金制度,原因是該制度下的公務員難以負擔退休後的生活,所以希望基層公務員退休時仍有房屋及年資津貼與其他公職人員可享用相同的制度,並將現有實位公務員入職前的散位、編制外合約之服務時間重新納入計算年資,以保障公務員退休後得到同等對待,避免違反《基本法》第五、第十一、第二十五及第九十八條的基本原則;
5. 全面落實高官問責制,原因是2010年所頒布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通則》及《守則》至今仍未被認真執行,並未有官員就多項的超支問題負責,包括輕軌及北安碼頭等嚴重超支的工程。北安碼頭建設官員的嚴重失職,造成現在的“大白象”現象,浪費公帑,相關主要官員卻不需承擔責任,市民絕不接受;
6. 修改法律,每當調整某職務及職級索引點時,退休公職人員所收取的退休金對應的薪俸表索引點能夠作出相應的調整;
7. 回歸前的退休公職人員無論在回歸前或回歸後均為澳門政府及市民服務,由於歷史的原因,其退休金雖轉移至葡萄牙,但其依然在本澳生活,也要承受通脹及租金高企所帶來的壓力,因此建議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向他們發放房屋津貼。我們收到約300名屬於上述情況的退休公職人員的簽名,請求政府發放房屋津貼,兩年前我們亦以法律意見書的形式呈交行政長官及行政法務司司長研究上述建議,但至今未獲任何回覆;
8. 關於年資方面,很多為政府服務了20多年並將退休的公職人員而言,年資只由2007年開始計算,僅能取得1個年資獎金,將他們早前的年資全部抺殺,這絶對是不合情理的,他們退休後缺乏保障,建議特區政府必須修改法例,年資計算的方式應由入職日起開始計算服務時間;
9. 建議將現時公職人員為退休效力而計算的服務時間由30年可申請退休,以及滿30年並年滿55歲可聲明自願退休的年期,統一改為20年不限年齡可聲明自願退休;
10. 由於職務內容幾乎一致,建議將195及260與350及430的職程合併,避免繼續剝削公職人員。過去經驗反映政府要求195的公職人員負責260的工作;350的公職人員負責430的工作,這種刻薄亦造成公職人員士氣不斷滑落;
11. 在未來預留土地興建公職人員(實位及合同位)及紀律部隊宿舍。過去十多年,我們無數次建議預留土地建設公職人員及紀律部隊宿舍,但特區政府始終不予理會。澳門回歸將近十八年,直至現在一間宿舍都沒建造過;同樣,特區政府亦沒有買入任何房屋給予公職人員使用。反而逆行其道,官商勾結,用旁門左道方式,如向私營公司租借大廈用作公務機關的設置,但就是不願為公職人員提供宿舍,一直只說話不行動,導致公職人員士氣低落;
12. 為培訓雙語人才,通過給予津貼的方式鼓勵中籍公務員於工作時間以外學習葡文(或葡籍公務員學習中文)。出現缺乏雙語人材的原因在於過去十七年,特區政府官員得過且過,葡文是澳門的官方語言,但是教育部門沒有承擔相應責任,直到如今才“臨急抱佛腳”,簡直是天大的荒謬。因此,我們建議為中葡雙語職務上的員工設立津貼,在晉級方面提供一定的加分和增加晉級機會,以鼓勵員工進修及深造相關課程;
13. 在公開招考方面,如考生懂得中葡雙語,建議給予適當加分,以鼓勵年青人多學習中文及葡文,吸引更多年青人掌握澳門兩種官方語言;
14. 建議政府簡化部門部內及部門之間調職的政策,提高公務員的靈活性;
15. 建議民政總署盡快廢除其員工內部通則,取消區別對待,應使用《澳門公共行政人員通則》執行相關事務;
16. 建議晉升相關課程應安排在上班時間內,這樣公務員才有飽滿的精神狀態學習;
17. 建議經澳門山頂醫院的健康檢查委員會宣告因須長期照顧患有自閉症及特殊兒童的父母而導致不能擔任公共職務時 (如:未能委託其他人協助照顧患兒日常生活),工作滿15年便可向其任職的部門申請自願退休;
18. 建議稽查索引點提升至和督察一致,因為這兩類工作範疇完全一致;
19. 建議職務主管的津貼由50點加至100點。
最後,祝願 閣下未來工作順利。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會員大會主席 理事會主席
姍桃絲 高天賜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理事會副主席 理事會副主席 理事會副主席
梁榮仔 劉文度 韋力山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理事會助理秘書長 理事會財政財理
譚令儀 楊敏儀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