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起,正式开展自助办理电子往来港澳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业务。此举将进一步便利省内居民办理往来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并有效缓解出入境窗口接待警力紧张的问题。
届时,可通过签注(卡式)自助一体机自助办理电子往来港澳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业务。
1、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2、办理地点:;
3、办理人群:仅限福建省内户籍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除外);
4、业务受理范围:电子港澳通行证旅游再次签注;
5、收费方式:标准20元/次,签注(卡式)自助一体机只接受现金投币(仅收20元、10元面值纸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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